众所周知,《易经》是贯穿中华民族文化历史的主线及活水源头,其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并且是全人类的文化遗产。上古伏羲氏原创《易》是自然的宇宙观及人生观,它反映了中国古人对自然的认识水平和智慧倾向。
自古及今解读《易经》的书已经无法详细统计其数量。为什么大家都认为《易经》是一本好书,而且又与迷信卜筮活动联系在一起?人们各执己见而最终谁也没有说服谁,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得到最终的突破呢?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缺乏出土文物方面的证据,而在于研究者以先入为主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来对待。实际上《易经》本义的内容依稀可见,已经通过《系辞》和《道德篇》等书籍的内容呈现在人们面前。只是人们以成见的态度来进行研究的方法阻碍了人们对于《易经》本义内容的认识,以致于人们始终还是将研究探寻的目光视野停留局限在对于《易经》经文、象数、占筮体例、大衍之数的解释上。其实读《易》并不难,关键是要找到打开《易》之大门的思想钥匙,就会从误会中摆脱出来。
十翼并不完全是后来人所为,《系辞》系属于经文之辞,即《系辞》相当于《易经》附注的解释说明,是对《易经》产生的原因等各个方面进行解释说明。但《系辞》不同于《易经》,《系辞》所包含的有关于自然内容方面的思想已经大于《易经》经文。因为《易经》经文在许多内容上是为引申义或迷信卜筮活动服务的,所以我们想要知道了解《易经》就必须得先看《系辞》。如果我们不去认真的去看或彻底理解《系辞》,那么我们对于《易经》只能是雾里看花,而看不清楚本来的面目,也就无法理解《易经》的真实意图。
我们如果想要彻底搞清《易》之内容,我们的思想则必须倒退回归到文字开始命名时期,即古人观天制《易》造字时期。我们不应该用今天现在的文字或思想去衡量比较古人的思想,而应该设身处地的用当时远古时期的那个历史情况去理解。中国的文字皆有本义与引申义之分别,我们用具有引申义的语词去理解具有本义的语词显然是无法理解或误解的。另则大可不必为《周易》中的某些内容而困扰纠缠,因为《周易》中的某些内容距离本义已经甚远。我们应该充分理解《易》之本义主题内容。
《系辞上》新解
1、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坤只是一种类比象征,定乾坤而不言天地是为了满足以天地为样式和包罗万象所有的相互作用关系,既有本义又有比喻的引申义。即不只是表示天地,而且还引申类似天地相互作用的各种关系和实体。
天尊地卑是排列位置的关系,并无褒贬意义,如“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尊地卑来自于盖天说。从宇宙的整体上讲,天与地进行普遍性的相互联系,地顺承天而动,天也受地的影响,天与地只在局部存在主次关系,在整体上是互为作用的关系。天文历法是《易经》的重要内容,而气则更是重中之重,因为天地万物变化是通过气来完成的,所以中国古人是特别崇尚天,首先将天排列在第一位。天地生出万物是按照各自的形态从低到高的位置排列的,天在上有气体,地在下有物体。地球和大气都分为很多层,不同形态的物质各自形成不同的位置,同时,位置的不同也说明物质形态的不同。
天地存在上下的位置关系而不存在什么尊卑关系,天尊地卑的说法也是为了适应当时社会统治需要而提出来的。反过来又称天为“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岂不是差矣?恐怕引起误会又重新提醒一下要认识相互之间的转化关系,这是中国古人耐人寻味的语言游戏活动。
动静有常,刚柔断矣。不管是以天或地其中的哪一个为动或为静,天地万物的变化都是存在有不变的秩序的,物体与气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天地万物各种变化运动。刚是指物体,柔是指气体,或反过来说天为刚地为柔,其实质关系也还是一样的,就是它们之间存在有相互作用的关系,由于相互作用导致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变化。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方是指一年四季所对应的四方,既指地方又指天方,而每一方区域又都产生或存在有不同形态的物质。物以群分是指万物与天时季节的不同有关,主要是指农作物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关系。吉凶的本义是指跟天有关的与时变化的得失关系,本来并不是具有迷信之意,并非指现在人为性活动的结果,是指按照遵循自然的变化去做,凡是顺者得之为吉逆者失之为凶。因为当时人们农耕稼穑性的活动与天时是紧密相关的,即按照天时去做,该种地时种地,顺时为吉逆时为凶。吉凶是指用人的思想价值观念来看才存在的,如果用自然整体性的思想则就不存在什么吉凶,只存在相互联系的相互转化相互作用关系。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在天成象其中还包括日月星辰的作用关系。天中的气体因为是存在无形无味无声和透明性的特征,所以用象来表示它们,地上万物则是可看可触摸有形状的物体。通过观察气体的气象和物体的形状,就可以知道它们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在天为气体状态成象,无形为道;在地为物体成形,有形为理。道是气体变化之能,生成物之道,气之道生物在天,理是物体形态物成之理,物之理成物在地。
在地也可以称为道,道者即气与性,也亦成物之理也。道可以称为理,而理却不可以称为道,即在天却无法称为理,若是称为理,那这个理就是具有引申义之理。即气化过程中具有引申之道又叫做理,各具其理。天道为一是气象,地理万物物体是殊相。气性实则同一,物体形态各异,万物万理一一对应,道主统,理主分,因为万物的气性道理共有共通共同。先有气性后有道理,气之体和气之性才是所有万物转化的真正本质真相,道理亦即物性使然,这个道理一般是很容易区分清楚的。理的本义是指一种物体形成时的结构,如木、石等纹理和肌理、腠理等。气之道是看不见的相互作用,物之理是看得见的形态结构,由先看不见逐渐聚变长大以后能看见,见文理变化则内容章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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