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司乙亥生三十四岁占前程,戊申年六月甲寅日未将戌时。
后常后常
申亥申亥
亥寅亥甲
财丑空
父亥常
父亥常
寅卯辰巳
丑 午
子 未
亥戌酉申
邵先生曰:亥是本命,加支干相生极好。只不合是旬末为闭口,主父母闭口,兼行年又在其上,而父母上见公婆,是父母见公婆也。空丑又乘天空作初传,虚墓已动。更加辰为锹锄杀,当主十月亡母,次年正月亡父。本人须入学馆,曆台谏侍从,只不守土,至戊子年七十四或七十八死矣。王当年十月丁母忧,次年正月丁父忧,三十七得温州法司,三十九得太常学录,又迁司业正言,不曾守土。七十八卒。此课旬末加旬首,父母加主父母亡,自身闭口,仕途不通。然既言七十四,又言七十八,何也?亥加寅,亥四寅七,乃七十四也。亥有四个,又添四数,七十八也。况甲与寅上两个亥,故云。又云,亥乃父母爻,作真闭口,作太常,阴神又见申金乘后,而与亥六害,无惑乎父母之亡也。初丑,土也;空上乘空,故终身不能守土。亥乃天门,又是长生学堂,中末都是,所以入学馆也。